强制扣押车辆 案件成功执结
作者:本清福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2日9:48:56
近日,我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获悉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钟某行踪后,闻迅而动赶赴当地,通过强制扣押钟某车辆,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李某诉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16年9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钟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归还所欠原告李某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
判决生效后,钟某未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使用座机或手机多次拨打被执行人钟某手机,均一直无人接听或拒接电话,另外通过短信方式与其沟通也未有任何回复,只得通过邮寄方式向其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
此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查找被执行人钟某财产,发现其2016年11月购买一辆华泰圣达菲汽车,在申请执行人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其亲友多方查找,最终发现被执行人钟某行踪,申请执行人便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承办法官迅速赶赴当地,强制扣押钟某车辆,该案最终得以成功执结。
编辑:陈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