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www.28365-365.com
公 告
(2016)黔0502执字第35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七星关区国轩汽车修理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余发友(已故)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25日以(2016)黔0502执358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余发友及其妻蒙其琴共同所有的位于毕节市南部新区东部水韵天颐A4栋2单元9层1号的房屋一套(备案号:20136519),因被执行人未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委托四川天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四川天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作出川天成房鉴(2017)C140号评估报告书,对上述房屋估价为人民币56.05万元。限被执行人之妻蒙其琴在2017年9月14日前到我院领取川天成房鉴(2017)C140号评估报告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被执行人之妻蒙其琴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