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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黔0502执517号
本院在执行罗运懿申请执行孟性禄、段锡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段锡群所有的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环城北路,产权证号为1275,建筑面积为105.71平方米的房屋(住宅)进行评估、拍卖。经三次拍卖,均因无人竟买而流拍。权利人罗运懿愿以笫三次拍卖价人民币25万元接受以物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二百五十条笫一款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段锡群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搬出房屋内物资、迁出房屋,将这套房屋交付罗运懿。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段锡群承担。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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