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简报
第十四期
“6•26"国际禁毒日我院依法审理并集中
宣判一批贩毒案件
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充分发挥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我院刑事审判二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曹某贩卖毒品一案,并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上午九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锤,被告人曹某贩买毒品一案庭审拉开序幕,区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经庭审查明,2014年3月6日,曹某因发现其兄在家留有海洛因,为获利,将净重0.11克毒品卖给盛某时被抓获,被告人曹某对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院庭审查明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相关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的罪名与事实成立,庭审中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经合议庭进行合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对曹某庭审及宣判结束后,法官们又集中对被告人武某某等十人涉毒案件进行集中统一宣判,被告人武某某于2013年11月16日在七星关区某商务酒店509号房间内吸食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现场从其身上搜缴冰毒可疑物五包,经称量净重4.74克;同时,从被告人武某某的房间搜缴麻古可疑物一包,经称量净重8.2克,经鉴定,上述物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武某某非法持有毒品冰毒12.94克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武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周某某贩卖毒品线索,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判处。我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武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其他九名毒品犯罪分子分别判处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和并处罚金。
毒品犯罪历来是我国重点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从近年来的案件情况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不少人因对毒品认识不足,走上了吸食毒品甚至犯罪的道路,我院将从严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维护好当前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维护好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在开展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会同政府相关职能共同携起手来,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等手段,严打和惩戒教育并举,创新体制机制,综合采取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等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
撰稿:彭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