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简报
第七期
加强诉前调解 落实司法为民承诺
近日,林口人民法庭在团结乡便民诉讼接待点成功主持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服务于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既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团结乡青龙村村民刘显朝称其因年老龄高,没有办理农村信用社存折,所以将其夏蓉高速征地拆迁赔偿款65740元汇入其子刘洪军农村信用社账户,后刘洪军据不归还该笔赔偿款,经团结乡青龙村委会与团结乡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特向法庭请求处理。
林口法庭接待法官宋亚林、刘仕荣立即通知刘显朝之子刘洪军、刘洪举到团结乡便民诉讼接待点进行调解。在法官与团结乡司法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洪军扣除其在该笔赔偿款中所占的份额3000元及为二老垫付寿木款11000元后,所剩部分退还刘显朝。刘显朝自愿拿出所得赔偿款的一半由其子刘洪军、刘洪举分配,其中刘洪军所得份额为三分之二,刘洪举为三分之一。协议达成之后,刘洪军当场给付刘洪举8600元,给付刘显朝5800元,余款20000元于2014年11月30日前给付刘显朝。
撰稿: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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