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我院紧紧围绕区委“决胜贫困、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全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以来,我院抽调了1名党组成员和2名工作人员组建脱贫攻坚工作队,深入我区阴底乡路朗村,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自查问题
1、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部分干警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学习不深入,领会不透彻,司法理念没有及时更新,不能够很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能保障司法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还未真正入脑随心,“四个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2、在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和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分离的“两张皮”现象。支部工作推进中心工作不力,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党课内容不深刻,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人民法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坚持好,支部书记不会抓、不敢抓党建工作,工作方法单一,不熟悉支部工作规程,工作草率,盲目应付。
3、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审判业务用房紧张,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人民法庭、档案室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案件快速增长的需要。智慧法院建设需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大数据人才缺乏,相关软硬件配套落后。
4、在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司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需进一步改进。有些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能力不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善于运用新的司法理念和相关法律指导实践处理复杂矛盾关系、化解复杂矛盾纠纷。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针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院成立了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负责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监督落实,聂宗映同志负责具体巡查工作的联络对接。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查找的问题,逐项分解落实整改责任。
组 长:禄智华(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成 员:靳 忠(党组成员、副院长)
聂 健(党组成员、副院长)
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周 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胡 强(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1、在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全面加强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构建常态化的学习机制,使党员干部和全院干警认真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运用新的思想和理念指导司法审判工作,提高司法能力,保障公正司法。(责任领导:禄智华,责任部门:政工科,责任人:裴干明)
2、在党建工作中,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着力开展为期3年的“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建工作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强有力保障。把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人民法庭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责任领导:胡强,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责任人:全体党员)
3、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院加紧人民法庭的建设,推动院机关办公场所整合运用,扩展档案室,配备信息化基础设施,增购庭审直播设备、电子扫描设备、强化执行工作装备保障力度,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