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促和解 握手言和化纠纷
作者:罗桂华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7日16:37:50
某日,在七星关区清毕路往文峰路方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行进中的小轿车将行人张某某右脚压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后双方经协商未果,为保证其权益得到保护,张某某于近日向我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将肇事车辆予以扣押。
经审查,张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支持了其请求,同时作出了保全裁定书,将肇事车辆予以扣押。保全裁定书送达后,车主陈某某迫于法院的执行威慑力,主动与肇事司机王某某一起找伤者张某某进行协商,三方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某拿到赔偿款后,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至此,一场纠纷得以顺利化解,我院果断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倒逼和督促赔偿义务方积极应对,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始于诉前、终于诉前”,把纠纷化解于诉前,维护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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